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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個股新聞
旅遊不便險理賠 從寬認定...
當颱風來襲,國際航班大規模取消,民眾返台行程受阻,被迫滯留海外數日,引發新版海外旅遊不便險「旅程更改」理賠標準的討論。目前整體產險業都將依此從寬認定,多人共同支付住宿費也可按入住人數分攤計算,產險公會並將於一個月內針對旅遊不便險的爭議進行條款修訂,並報向金管會。
為減少理賠爭議、保障保戶權益,產險公邀集會員公司研議並取得共識,針對旅程末段因保險事故滯留海外所涉及的「預繳費用」認定,將採取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原則,並溯及適用今年4月1日新版保單生效後的案件。
富邦產險表示,過去實務上,許多保戶因返台途中遭遇航班取消,被迫延長停留海外,卻無法提出旅程開始前預訂住宿的證明,導致每日理賠金額僅能依交通及住宿合計2,000元計算。為讓保險更能發揮分散風險功能,並降低理賠爭議,富邦將率先採取「有利於保戶」的從寬認定方式,以原訂返台前最後一天住宿費作為理賠基準,再增加20%作為每日住宿理賠上限。
舉例而言,若保戶原訂返台前最後一晚住宿費為4,000元,且為單人入住,滯留期間每日住宿理賠上限即可提高至4,800元;若住宿費為多人共同支付,則按入住人數比例分攤計算。至於全程沒有任何住宿費用證明者,仍維持每日最高2,000元的理賠上限。
產險公會表示,2026年4月1日甫實施之個人海外旅遊不便保險,其中有關旅程更改保險第24條承保範圍之約定,考量保險消費者實際需求,擴大保障及給付原則,滿足多數消費者期待。
新光產險表示,新版條款仍遵循損害填補原則,保戶若已獲得航空公司、旅館或旅行社退款或等值補償,理賠時仍須扣除相關金額,最高給付也不得超過原預定交通或住宿費加計20%的額度。
此外,現行條款仍採「預繳」舊述語,存在模糊地帶,業者和公會將進一步修訂旅遊不便險「第24條」,以避免爭議與誤解。 預計一個月內向主管機關報送修訂,待審查核定後對外公布生效日期。 修訂目標是讓讓民眾一目了然各情境下的賠付規則。
2026-07-21
By: 摘錄經濟A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