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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決議電價凍漲 政院:依法調漲...
4月起電價平均調漲11%,國民黨及民眾黨團分別提出電價凍漲案 ,立法
院長韓國瑜4月30日召集朝野協商,但協商1小時、朝野無共識 ,韓國瑜裁示送
交院會處理。在藍、白聯手人數優勢下,電價凍漲案 以贊成59人,反對50人,
贊成者多數通過。
國民黨團提案指出,為避免物價因電價調漲,民生痛苦指數飆升, 因此反
對台電調漲電價,建請院會做成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 要求行政院責成
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因應對策與 配套措施,兼顧人民生
計、維持供電穩定及台電的正常營運。
在電價凍漲案通過後,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強調,藍、白的做法 是急切
要用立法權取代行政權,戕害憲法運作,讓國會民主開倒車。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指出,國家能源供應及價格審議應屬行政權重 要一
環,對立法院所做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
行政院表示,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 府依法
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另一方面,政府及各部會也將 持續積極透過各
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影響降到最低。
經濟部4月30日表示,目前電價成本仍高於電價,若無法調整,不 僅有全
民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更讓台電公司經營面臨財務危機。2 023年底台電累積
虧損已達3,826億元,若電價不調整,2024年將再虧 損2,124億元。對台電公司
確保穩定供電、投資電網強韌等業務,有 極不利影響。
經濟部強調,經濟部尊重立院的決議,但行政部門同時也須遵守電 業法的
法律授權,即成立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電價方案,且如實 執行;經濟部認
為立法院的決議有違憲政分工的疑慮,原則應依法行 政,難以停止凍漲。
經濟部指出,依前述修訂後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明定電價費率 檢討調
整機制,經濟部據此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一年檢討兩次電價 ,並依節能減
碳、照顧民生等原則訂定費率,電價審議須依法行政。
2024-05-01
By: 摘錄工商4版